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发展预备党员公示。由党总支部负责具体实施。公示对象为通过院党委预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一般在院党委预审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之前进行。公示内容主要为发展对象个人基本情况、党总支部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院党委办公室、党总支部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发展预备党员投票。拟发展对象公示期满后,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会议在拟发展对象作个人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政审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填写《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要求:1、投票与报告材料结束后上交党务秘书办公室。2、发展预备党员名单党办会在院党建网站上公示。3、系公示由系党总支开展。
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参考样式)
党支部名称: ×年×月×日
说明:
请在“表决意见”栏的选项中选择一项打上“○”。选择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为无效票;不作选择的,视作弃权票。
附件5:
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参考样式)
××系党总支:
××支部于××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接收×××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事宜。
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出席本次会议的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名,符合有关规定。
经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票,不同意的××票,弃权的××票。(其中××名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
特此报告。
×××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